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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投资中国 投资未来
在国际经济关系日益紧密的今天,从国家到行业,再到企业和个人,无不感受到国际经济合作所带来的机遇。中国等发展中国家正通过国际经济合作获得充足的国际资本支持、更先进的科学技术、更科学的管理方法和更专业的人力资源;发达国家则通过国际经济合作获得了更廉价的原材料、更充足的劳动力、更多的发展机会和更广阔的市场。
中国“十五”期间,以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为标志,对外开放进入全面参与国际经济合作与竞争的崭新阶段,利用外资也迈上了新台阶。通过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商独资经营企业、外商投资股份制公司和合作开发的直接投资方以及补偿贸易、加工装配等其他投资方式,实际利用外资总额共计约3830亿美元。中国吸收外商投资之所以能够取得如此巨大的成就,根本原因在于中国为全世界的投资者提供了以下适宜其投资、生产、经营的优良环境。
一、中国地大物博、资源丰富,非金属矿中的数十种矿产资源居世界前列,自然资源储藏量大,是世界上屈指可数的资源大国之一。常规能源的资源品种齐全,是世界主要能源国家之一。煤炭资源丰富,1990年底煤炭保有量达9014.53亿吨,居世界前列;石油储量除已探明部分以外,全国陆上和海上远景储量都很乐观。这对资源寻求型外商投资具有很大的优势。近年来,中国的基础设施有了大幅改善,交通、通讯、水电气供应等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完备,能源、原材料、零部件供应能力和质量明显提高,为外商投资生产经营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生产经营条件。
二、中国政府进一步完善了投资环境,包括法律制度建设、市场经济体制完善、政策制定和执行、外商投资的鼓励措施等。中国政府已经按照市场经济要求和加入WTO承诺,全面清理、修订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同时,结合政府职能转变,规范了国外贷款项目的审批程序,对外商投资项目由审批制改为核准制,减少了审核环节,提高了工作效率。中国还将进一步扩大市场开放度,开辟新的投资领域、放松一些领域对外商投资的股权限制,降低外资进入成本。
三、中国将继续鼓励外商投资于高新技术产业、基础产业和配套产业。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引进、开发和创新技术,促进外商投资兴办资金技术密集型项目,设立更多的先进技术型项目,并将适时在企业注册资本比例限制、工业产权出资条件等方面加大政策引导力度。
四、中国将积极引导更多跨国公司来华投资、设立地区总部以及建立跨国采购中心。借鉴国际上购并的经验和做法,结合中国经济体制特点和企业的具体情况,加紧完善和制定外商以购并方式投资的可操作性政策规定。进一步修改外商投资股份公司的有关规定,推动BOT、特许权转让投资方式、外商投资企业在境内外上市发行股票等各项规定的制定与完善。
五、进一步促进外商到中西部地区投资。中国的中西部地区幅员辽阔,资源丰富,人口众多,市场潜力大,劳动力及土地等生产要素成本相对较低。随着西部大开发战略的稳步推进,中西部地区的交通、通讯、城市建设等硬件设施明显改观,投资环境趋于改善,生态建设取得很大进展,特色经济发展潜力逐步显现,外商到中西部投资正面临崭新的机遇和发展空间。
六、中国政府及地方政府在财政、税收等方面出台的一系列鼓励扶持性优惠政策。其中对节能环保、清洁能源、高科技、农业、煤化工等产业均有相关的鼓励优惠政策。
第二章 把握中国市场的巨大机遇
改革开放政策三十年来,中国接受外商直接投资的规模以及对外资的吸引力,在世界上均已名列前茅。商务部最新统计数据显示,2007年1-12月全国实际使用外资(含银行、证券业)金额为826.58亿美元,同比增长13.8%。与此同时,中国正在进行新一轮利用外资政策的调整。过去以吸引外来资本为主的政策目标,今后将逐步转向改善国内资源配置效率,并基于资源、环境、安全等要素考量的外资政策。中国将进一步推动利用外资从规模速度型到质量效益型的根本转变,使利用外资的重点从弥补资金、外汇不足切实转到引进先进技术、管理经验和高素质人才上来,更加注重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资源能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更加注重引资的质量和效益,更加强调公平。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进入2008年后,一些酝酿多年的重要的法律、政策集中在2008年元旦前后付诸实施,对外国投资者的决策和经营产生了深远影响。面对这些变量带来的挑战,外国投资者该如何把握中国市场的巨大机遇?
2007年3月16日,十届人大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简称新税法),将外资企业与内资企业的所得税税率统一为25%。2007年6月29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并决定该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新《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对行业政策做出调整。国家发改委和商务部于2007年10月31日发布第57号令,公布《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 (2007年修订)》(简称新目录),自2007年12月1日起施行。
新税法和新目录的出台,是中国转变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建立创新型国家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也明确指出了积极鼓励外资进入的具体区域和行业。外资企业需予以高度重视,并结合自身优势制定相应的战略。如:中西部地区。截至2006年底,在累计使用外资金额中,东部地区占86.85%,中、西部地区分别仅占8.79%、4.37%。这种区域结构的不均衡显然不利于统筹区域发展。中国在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以及中部崛起战略过程中,均对中西部地区吸引外资给予特别优惠的政策。此时,有条件的外资企业向中西部地区进军,不失为明智的选择。
高新技术产业。为促进技术创新和科技进步,新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中国政府坚持以市场换技术,外资企业凭借自身的技术优势再加上合作诚意,完全可以占得先机。
节能环保产业。新目录鼓励外商投资发展循环经济、清洁生产、可再生能源和生态环境保护,鼓励外商投资资源综合利用。中国政府也在多个场合表示,2008年将继续加大节能减排的力度,积极鼓励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发展。中国发展清洁能源的大方向,对外资企业意味着巨大的商机。2008年1月上旬,美国商务部助理部长薄希金(David Bohigian)率领16家美国企业访华,他们拥有世界上最先进的技术,将通过各种途径把高端的产品和服务介绍到中国。
高端制造业。中国在高端制造业上存在长期的机会和比较优势,外资企业应有广阔的发展空间。
据中国官方统计资料显示,2007年,中国经济保持平稳快速发展,呈现出增长较快、结构优化、效益提高、民生改善的良好运行态势。全年国内生产总值246619亿元,比上年增长11.4%,加快0.3个百分点,连续五年增速达到或超过10%。
随着中国经济的持续高速增长,各国在中国的投资热情日益升温,中国在世界的地位和影响也不断提高,在2005年,中国就已取代英国,成为世界第四经济大国。中国的客观国力排名在2004年也跃居世界第三位,仅次于美国及日本,预计在2030年,将超过日本,位居世界第二位。面对中国经济在二十一世纪的快速发展趋势,从2005年开始,全球各大主流媒体便加大对中国的报道力度。据多家媒体报道,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前主席格林斯潘在他的新书《动荡时代:新世界中的冒险》中赞扬中国在转向市场经济后经济蓬勃发展,财富急剧增加,大大改变了世界经济的面貌。他预测,到2030年,世界经济面貌在很大程度上将取决于中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如果中国继续推进自由市场经济,定将把世界推向新的繁荣之巅。
中国改革开放30年,以从过去主要靠出口与外需拉动的坤长模式,已将告一段落。这是中国经济的大拐点!大拐点的到来,意味着中国将开始更多地重视内需。内需,无论是形势所逼,或形势所需,都必将成为中国自今后,第二个30年经济发展的巨大空间。另外结合中国新一届领导继续扩大改革开放的举措,鼓励对中西部、节能环保、新型替代能源、高科技等产业投资的优惠政策,依托山西丰富的能源、矿产等资源,山西政府鼓励外资进入的各项政策扶持,以及较为合理的产业布局和投资环境,我们向各国的投资者提出的投资建议是:
投资中国、投资山西,那么现在投资中国、投资山西就是抢占先机,投资未来。
第三章 投资山西 抢占先机
进入21世纪,世界出现新一轮产业结构调整和转移,发达国家和地区的跨国公司纷纷把这一轮产业转移的选择重点投向腹地广阔、有利于辐射中国广大市场的中部地区。山西作为中部地区之一的资源大省,具有独特的投资优势。
一、特殊的地理位置
山西地处中国中部,是连结京津沿海地区和中国大西北的重要枢纽。中国当前正在实施中部崛起战略和西北大开发战略,并把天津滨海新区定为中国综合改革试验点。在北京举办2008年奥运会,山西的特殊地理位置更显出了它承东启西、连南接北的梯度地位。
二、中国最具战略投资价值的区域之一
山西是中国的能源和资源大省,藏有丰富的矿产资源,储量居全国第一位的矿产有煤、铝土矿、耐火粘土等7种;居全国前10位的矿产有34种,煤炭和煤气层资源储量均占全国的3/1,其中煤气层资源量超过10万亿立方米,与美国相当。煤炭和焦炭的供给量占全国市场交易量的2/3以上,是世界煤炭资源基地。其丰富的煤炭资源和雄厚的煤炭工业基础处于绝对优势地位。另外,风能资源潜力也极为可观。以煤和铝土矿为例,以目前的开采速度和技术水平计算,可供开采200—300年。可见山西是中国最具战略投资价值的区域之一。
在当今石油价格居高不下、世界能源之争日趋激烈、能源资源战略安全问题日益凸显的大背景下,“立足煤炭”已成为中国能源战略目标。中国在2005年5月成立了国家能源领导小组,由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亲自担任组长,山西作为能源大省在维护国家能源安全中也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近年来,国家加大了对山西的扶持力度,2006年4月,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山西为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政策措施试点省,后又确定为全国唯一的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省,又批准在太原设立国际煤炭交易市场、批准在山西举办每年一届的中国国际煤炭博览会。这一系列的举措充分显示出国家对山西在煤炭界地位的高度重视和支持,为推进山西能源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加快煤炭综合利用和新能源开发,建设稳定、环保、节约型能源新产业,提供了难得的发展机遇。
三、潜力巨大的市场
2007年山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1914.1亿元,增长18.6%。城乡居民收入分别增长64.8%和9.2%。2005年,山西金融机构储畜存款余额高达近17万亿,市场购买力不断增长,市场饱和程度远低于沿海。
四、交通十分便利
山西铁路、公路、航空的立体交通网络已经形成。目前,全省铁路干线营运里程已达2512公里,北京到太原的高速铁路2008年7月通车;公路通车里程69563公里,高速公路通车里程已达到1686公里,与北京、河北、内蒙、陕西等周边省份实现互联互通,从省会太原到各市实现了三小时通达;全省有四个机场投入运营,太原机场已升格为对外籍航班开放的口岸, 并正在进行改扩建,与纽约、巴黎、法兰克福等城市实现通航。全省邮电通讯业务发展很快,涉外星级宾馆酒店达220多家。
五、拥有较好的人才和科技优势
山西省技术创新综合指标位居全国第12 位。目前全省有国家级、省级重点实验室15个,国家级和省级企业技术中心823个,全省高等院校72所。每年成人技术培训结业的技术工人约160万人次。
六、投资综合成本比较优势明显
与北京、上海等沿海地区相比,山西生产、投资的综合成本较低,电费、水费、地价、劳动力价格等均低于北京、上海等地30—40%左右。据比利时跨国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调查,2006年中国工业用户电价水平,山西为0.386元/ 度,北京为0.579元/度;省会城市附近工业用地平均价格,山西为187.51元/平方米,北京为580.3元/平方米;在技术工人工资成本方面,山西为12000元/年/人左右,北京为21249.53元/年/人左右。
七、良好的投资载体
山西目前共有16个省级以上开发区,其中国家级开发区2个。各开发区交通便利,配套齐全,产业定位准确,基础条件较好。由于起步较晚,到目前为止,大部分开发区仍有相当的发展空间,准入门槛也比较低。各开发区投资环境普遍优化,对入区企业,实行“一个窗口”办公、“一条龙”服务,实行服务项目、办事程序、申报材料、办理时限、收费标准“五公开”;中介服务组织按国际规则进行市场化运作,提供金融、保险、法律、营销、信息、财务、商贸、知识产权、证券、审计、劳动仲裁、公证等方面的便利服务;对开发区实行封闭式管理,政府各部门未经批准不得到开发区内企业进行检查。优良的投资环境已经吸引了富士康、卡特彼勒等一批跨国公司到山西开发区投资创业。下一步,山西开发区将着重发展装备制造业、煤化工、新材料、旅游业等新兴支柱产业,发展空间将会更大。
八、良好的政策环境
山西省为鼓励外商投资,在执行国家有关的产业优惠政策的同时,还在税收、投资、用地、购房等多方面制定了优惠政策,鼓励外资积极参与山西实现煤炭大省向新型能源和煤化工大省的跨越;实现老工业基地向新型工业基地和精品原材料基地的跨越;实现自然人文资源大省向经济强省和文化强省的跨越。
山西作为煤炭大省、强省,近年来,大力深化企业改革,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企业整体素质不断提高,许多行业已居全国前列。其投资的软硬环境不断改善,丰富的资源优势得以发挥,资本运作潜力巨大,发展前景更加广阔。未来几年,山西必将成为世界煤炭能源行业万众瞩目之地,引领中国和世界煤炭产业发展的未来。所以,投资山西,就是投资未来,就可以把握先机,先赢一步。因此我们建议,每一位有战略眼光的投资者都应抓住投资山西能源产业这个千载难逢的机遇。
第四章 中国煤炭化工、煤层气基本情况
煤炭是中国的主要化石能源,也是许多重要化工品的主要原料,随着社会经济持续、高速发展,近年来中国能源、化工品的需求也出现较高的增长速度,煤化工在中国能源、化工领域中已占有重要地位。
2005年,中国共生产焦炭23282万吨,电石895万吨,煤制化肥约2500万吨(折纯),煤制甲醇约350万吨,均位居世界前列。煤化工行业的发展对于缓解中国石油、天然气等优质能源供求矛盾,促进钢铁、化工、轻工和农业的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中国煤制油项目,在一系列技术突破的支持和国际高油价的刺激下,已经全面走出试验室,进入了工业化示范生产阶段,在建、拟建项目总规模接近500万吨。
新型煤化工以生产洁净能源和可替代石油化工的产品为主,如柴油、汽油、航空煤油、液化石油气、乙烯原料、聚丙烯原料、替代燃料(甲醇、二甲醚)等,它与能源、化工技术结合,可形成煤炭——能源化工一体化的新兴产业。煤炭能源化工产业将在中国能源的可持续利用中扮演重要的角色,是今后20年的重要发展方向,这对于中国减轻燃煤造成的环境污染、降低中国对进口石油的依赖均有着重大意义。可以说,煤化工行业在中国面临着新的市场需求和发展机遇。
山西是中国第一产煤、输煤大省及能源重化工基地,煤炭资源优势得天独厚,储量大、分布广、品种全、质量优、易开采。山西煤的储藏量占到全国的三分之一,产量占到全国的四分之一,全国70%以上的外运煤都是来自于山西。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山西煤炭工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已基本形成了勘探设计、矿建生产、加工利用、煤机制造、教育科研、多经三产等协调发展的煤炭工业体系。山西煤炭除供应国内28个省(市、区)外,还远销亚洲、欧洲和拉美等20多个国家和地区。山西煤炭产量占全国的30%左右,在重点订货量、出口量、净出省销量方面,分别占全国的40%、50%和70%以上。
未来的50年内,煤炭在中国一次能源消费结构中的比重将有所下降,但总量呈上升趋势。因而,山西作为全国的产煤、输煤和出口大省的地位将得到巩固和加强。进入新世纪以来,煤炭作为山西支柱产业的地位和作用进一步显现。未来几年,大环境下中国GDP增长仍将保持在8%左右,经济的增长对能源产业的依赖性还将进一步显现,因此今后一段时期投资能源产业,盈利空间巨大。山西作为中国煤炭资源最为丰富的国家,有成熟的投资环境与投资政策,是进行煤炭行业投资的绝佳之地。
山西全省含煤面积5.66万km2,占国土面积的36%,遍及全省94个县(市、区)。山西省埋藏浅于2000m的煤炭资源储量为6552亿t,查明保有资源储量为2652.8亿t,约占全国煤炭资源储量总量的1/3。煤层气是煤在漫长的煤化变质过程中形成、与煤层共生、以甲烷为主要成分的非常规天然气,丰富的煤炭资源使得山西省在全国煤层气资源方面占有绝对优势。作为煤炭的共生资源,山西煤层气资源极为丰富,煤层气资源总量占全国的1/3。勘察表明,山西省吨煤CH4含量大于2m3/t以上,埋深浅于2000m的煤层气资源量约为10万亿m3,其中CH4含量大于8m3/t的煤层气资源量为9.1万亿立方米,占资源总量的91%。山西煤层气具有分布集中、甲烷浓度高(最高可达98%)、发热量高(达33.44-37.62MJ/m3)、埋藏较浅(一般为600-2000m)、可采性好(最高大于60%)。随着地质勘探力度的不断加大,山西煤层气资源勘探取得突破性进展,成为我国煤层气资源勘探范围最大,勘探程度最高,探明储量最多的省区。目前,沁水、河东等煤田已登记煤层气区块面积达28303km2。其中,沁水煤田13663km2,占沁水煤田总面积的43%;河东煤田13526km2,占河东煤田总面积的79%,具备大规模开发的资源优势,是我国最具开发前景的煤层气开发利用基地。
煤层气是一种新型清洁能源。作为优质能源和化工原料,开发和利用煤层气这一新兴能源将对缓解我省经济发展中的能源供需矛盾、改善我省的能源结构、减少煤矿瓦斯灾害、减排温室气体、改善大气环境、调整产业结构以及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和促进我省社会经济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战略意义。
山西省煤层气开发和利用已经走过近20年的摸索阶段,特别是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中外十余家企业的不懈努力下,山西煤层气开发利用已具雏型,煤层气产业已进入了商业化运营的启动阶段。“十一五”期间,山西煤层气(天然气)产业发展的指导思想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和谐社会、建设节约型社会为根本,以建设新型能源和工业基地,保护生命、保护资源和保护环境为目标,紧紧抓住国家实施中部崛起战略机遇,充分发挥资源优势,依靠科技进步和体制创新,全力推进煤层气产业发展,使之成为山西新型能源和工业基地的新兴支柱产业。到2010年,初步形成勘探、开发、利用相配套,民用燃气、工业燃气、煤层气发电、煤层气化工相结合,产业布局合理、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突出的产业格局。到2010年,实现新增煤层气探明储量1543亿m3,可采储量770亿m3。“十一五”期间将建成沁南、阳泉、大宁-吉县、保德四大煤层气开发基地,产能达到60亿m3/年,煤层气(天然气)利用总量达到50亿m3,新增输气管网1099km,总长度达到2000km以上,产值达到133亿以上。
开发利用煤层气对于我省具有特殊的紧迫性和重要性,煤层气若不及时开发利用,既浪费了宝贵资源又造成温室效应,甚至还会引发严重的瓦斯事故。一言以蔽之,开发利用煤层气有百利而无一害,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第五章 山西煤化工产业发展方向和重点
受国际原油、天然气价格上涨以及国内油气资源不足,石油进口日益增加的影响,开发石油替代品已成为煤化工发展的方向。山西是中国能源基地,得天独厚的煤炭资源优势,将使煤化工成为山西热门产业,也是“十一五”期间山西省煤炭和化工产业的新亮点。
一、煤化工产业发展方向
中国缺油少气,石油自给率低,急需发展各种石油替代品。能源替代品是煤化工发展的潜在市场,也是山西省煤化工发展的主要方向。
(一)煤制甲醇、二甲醚是煤化工近期发展方向
甲醇主要潜在市场是作燃料,包括燃料甲醇(掺烧或全烧),转化为二甲醚,燃料电池等。长远看,甲醇也可成为石油的主要接续资源之一。二甲醚被称为“21世纪的洁净燃料”,是适合中国能源结构的替代燃料,主要用于替代汽车燃油、石油液化气、城市煤气等。山西省具备低成本生产甲醇的优势。“十一五”期间,煤制甲醇、二甲醚是山西省煤化工发展的主要方向。
(二)煤制油是煤化工中远期发展方向
煤制油是多元化解决能源长期供应的可行途径,具有战略意义。煤制油有直接液化和间接液化两种技术。直接液化是以煤为主要原料,通过加氢生产煤基液体燃料;间接液化是以煤为原料经过气化生成合成气来制取液体燃料。“十一五”期间,山西省煤制油发展的主要方向是示范和试点,示范成功后,煤制油将成为山西省煤化工中远期发展的方向。
(三)煤制烯烃是煤化工未来发展方向
中国烯烃缺口量很大,若能以煤炭为原料开发甲醇制烯烃,将为发展现代煤化工走出一条具有强大市场拉动力的新路子,也可为节省石油资源(每吨乙烯需化工轻油如石脑油等近3吨)作出重要贡献。目前,国际上还没有商业化的大型煤制烯烃生产装置运行。中国自主开发的MTO技术,已经建立了年处理甲醇1.67万吨的工业化试验装置。煤制烯烃将是山西省煤化工未来发展的方向。
二、煤化工产业发展重点
根据经济发展、市场供求以及国家产业政策,山西煤化工产业应立足本地资源优势、成本优势和区位优势,优先选择具有经济竞争力和环保效益的优势产品,大力发展专有产品市场,鼓励发展二甲醚产业,稳步发展甲醇产业,慎重发展煤制油,积极追踪煤制烯烃。
(一)有竞争力的优势煤化工产品
在中国油、气价格较高的情况下,煤化工与油气化工的效益差距越来越小,煤制合成气、甲醇及衍生物等已经具有市场竞争力。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化肥、甲醇等大宗煤化工生产能力将向资源产地集中。山西将利用丰富的煤炭、煤层气资源和焦炉煤气做原料,重点发展具有经济效益和环保效益的煤化肥、甲醇、二甲醚等产品。
(二)专有产品市场
煤焦油中的高沸点产品,是十分重要的基础化工原料,也是石油化工中无法制取的。如稠环芳烃中的蒽、苊、芘、咔唑等以及生产碳素电极所需的电极沥青全部来自焦化工业。山西是全球最大的焦炭生产基地,规模化的焦炭生产副产大量煤焦油,山西省要利用已有的煤焦油加工厂,大力发展煤焦油深加工专有产品系列。
(三)鼓励发展二甲醚产业
国家鼓励发展煤制二甲醚,是近期能源替代工作的重点。预计到2010年二甲醚的产能在300万吨左右,国内需求量将达到700万吨,市场空间很大。根据我省能源禀赋情况,鼓励发展二甲醚产业,开发重点是民用和车用替代燃料,走规模化、大型化道路。
(四)规范发展煤制甲醇
煤制甲醇化工是山西的优势产业,但甲醇自身价位较低,附加值不高。目前,世界甲醇市场供大于求,我国甲醇供不应求,每年仍需进口,预计到2010年国内甲醇市场也将过剩。因此,“十一五”期间,我省重点发展甲醇深加工产品,鼓励延伸甲醇产品链,开发醋酸、醋酐、甲酸甲酯、碳酸二甲酯、二甲醚等下游产品,实现上下游一体化。
(五)慎重发展煤制油
新一代煤直接液化合成油技术还没有大型商业化装置投入运行,存在较大风险。煤间接液化,国外已有较为成熟的技术,并已实现商业化,国内在工艺技术方面也取得了很大进展,目前我省潞安正处于工业化开发和示范阶段,在示范取得成功后再进行推广。
(六)积极追踪煤制烯烃
随着甲醇生产成本的明显降低,以及甲醇制烯烃技术的突破,山西省积极追踪煤制烯烃发展的动态情况,待示范装置成功运行或国际上大型装置运转后再逐步推广。
第六章 产业优惠政策
一、国家优惠政策:
1、《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关于煤化工产品及煤发电产业的条款
a) 大型煤化工产品生产(中方控股)。
b) 采用整体煤气化联合循环(IGCC)、30万千瓦及以上循环流化床、10万千瓦及以上增压循环流化床(PFBC)洁净燃烧技术电站的建设、经营。
c) 背压型热电联产电站的建设、经营。
a) 西藏、新疆、海南等小电网范围内,单机容量30万千瓦及以下燃煤凝汽火电站、单机容量10万千瓦及以下燃煤凝汽抽汽两用机组热电联产电站的建设、经营。
b) 电网的建设、经营(中方控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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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新疆、海南等小电网外,单机容量30万千瓦及以下燃煤凝汽火电站、单机容量10万千瓦及以下燃煤凝汽抽汽两用热电联产电站的建设、经营。
2、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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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设在山西省的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从开始获利年度起,能够免征地方所得税5年。
对中外合作开采煤层气的企业,从开始获利年度起,第一、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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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企业的外国投资者,将企业的利润再投资于该企业,或开办其他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不少于5年的,可以通过省级税务部门批准,退还其再投资部分已缴纳所得税的40%。
07年1月1日起,对煤层气抽采企业实行增值税先征后退政策,税款由企业专项用于煤层气技术的研究和扩大再生产,并且此部分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对独立核算的煤层气抽采企业利用银行贷款或自筹资金从事技术改造项目国产设备投资,其项目所需国产设备投资的40%,可从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设备购置当年比前一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中抵免。
具备条件的煤层气抽采企业研究开发新技术、新工艺发生的技术开发费,在按规定实行100%扣除基础上,允许再按当年实际发生额的50%在企业所得税中扣除。
3、增值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布《关于加快煤层气抽采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简称《通知》)规定,自2007年1月1日起,对煤层气抽采企业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抽采销售煤层气实行增值税先征后退政策。
从2007年 7月 1日起,山西省的太原、大同、阳泉、长治所属的装备制造业、石油化工业、冶金业、汽车制造业、农产品加工业、电力业、采掘业、高新技术产业8大行业,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中部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暂行办法》的通知,实行增值税转型,符合通知条件的固定资产纳入增值税抵扣范围。
煤层气企业进口设备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
4、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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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层气企业进口设备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5、资源税
《通知》确定,对地面抽采煤层气暂不征收资源税。
6、专用设备加速折旧
《通知》规定,对独立核算的煤层气抽采企业购进的煤层气抽采泵、钻机、煤层气监测装置、煤层气发电机组、钻井、录井、测井等专用设备,统一采取双倍余额递减法或年数总和法实行加速折旧,具体加速折旧方法可以由企业自行决定,一经确定不得随意调整。
7、贷款贴息补助:
包括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列入省产业发展规划,属于省产业发展资金、老区发展资金资助对象的外商投资项目,给予贷款贴息补助。
二、其它优惠政策
1、煤层气价格制定:与天然气价格由发展改革委制定不同,煤层气价格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国家不限价。
2、提供30亿元国债资金:国家还规定,政府每年提供30亿元国债资金用于煤矿安全技术改造项目,其中大部分资金用于煤矿瓦斯治理;
3、发电优先上网,享受脱硫补贴电价:煤层气发电不仅优先上网,同时享受脱硫补贴电价,上网电价比正常价格高0.15元/千瓦时;
4、中央财政补贴:中央财政对煤层气开采按0.2元/立方米进行补贴。
三、国家煤层气发电优惠政策
1、利用煤层气生产电力、热力的企业(以下简称综合利用电厂),其单机容量在500千瓦以上,符合并网调度条件的,电力部门都应允许并网,签订并网协议,对并网的机组免交小火电上网配套费,并在核定的上网电量内优先购买。
2、综合利用电厂的上网电价,原则上按同网同质同价的原则确定,有条件的可实行峰谷电价;因成本过高等特殊情况不能执行同网同质同价原则的,可以实行个别定价,由综合利用电厂商电网经营企业提出方案,按国家有关规定报省级以上物价行政主管部门核准。
3、电网购入综合利用电厂电量所发生的购电费用可计入成本,作为电网销售电价调整的基础。综合利用电厂与电网互供电量在同一计量点的,可以实行电量按月互抵结算。
4、综合利用电厂所发电力,不纳入国家分配计划,可以在内部调剂使用,电力部门不得扣减电网供应给该企业的电力电量计划指标。
5、装机容量在1.2万千瓦以下(含1.2万千瓦)的综合利用电厂,不参加电网调峰;装机容量在1.2万千瓦以上的综合利用电厂,可安排一定的调峰容量,允许高峰满发,但低谷时发电负荷不得低于发电设备额定功率的85%。
四、国家扶持政策
1、煤层气抽采利用项目建设用地,按照国家《划拨用地目录》等规定予以优先安排。
2、煤矿企业提取的生产安全费用可用于煤层气井上井下抽采系统建设。
3、煤层气经处理后,质量达到规定标准的,可优先并入天然气管网及城市公共供气管网。
4、煤矿企业利用瓦斯发电,可自发自用;多余电量优先上网,不参与市场竞争。
5、煤层气售价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煤层气发电价格由国家价格主管部门确定或执行当地火电脱硫机组标杆电价。
6、对地面直接从事煤层气勘查开采的企业,2020年前可按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减免探矿权使用费和采矿权使用费。煤层气抽采利用设备在基准年限基础上实行加速折旧,折旧资金在企业成本中列支。财政部正在会同税务总局、发展改革委等有关部门制订税收优惠政策的具体办法。
7、各级政府要积极筹措资金,为煤层气抽采利用项目提供资金补助或贷款贴息。
五、山西优惠政策
1、土地使用方面:对于重点工业园区、新型产业基地、开发区内的建设项目,可以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优先安排用地。重点建设项目与总体规划不协调的,可按规定程序调整规划。
2、资源配套方面:外商投资大型煤化工项目,可根据山西省产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项目的实际需要,按照资源有偿使用的原则,合理配套煤田资源,以及鼓励重点煤化工企业实施热电联产,优先办理并网手续等诸多措施。
第七章 天津滨海新区 中国经济新引擎
2008年3月17日,中国十一届人大会议闭幕的前一天,包含OTC等《天津滨海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方案》获得国务院正式批复,这个被高层称为“最具含金量的政策”包括金融改革试验、土地管理体制、涉外经济体制改革、农村体制改革、循环经济试验等10个方面重点改革试验内容。此次国家给予滨海新区的扶持政策主要在以下几方面:
一是金融方面的政策:鼓励滨海新区进行金融改革和创新。在金融企业、金融业务、金融市场和金融开放等方面的重大改革,原则上可安排在滨海新区先行先试。此外,可在产业投资基金、创业风险投资、金融业综合经营、多种所有制金融企业、外汇管理政策、离岸金融业务等方面进行改革试验。在获批的总和配套改革方案中,还包含了全国极为看重的设立OTC市场。天津欲借助OTC市场的建立,成为继上海、深圳之后中国资本市场的第三极。
二是土地方面的政策:滨海新区可以开展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及土地收益分配、增强政府对土地供应调控能力等方面的改革试验。对小城镇的建设会给予一定的优惠。随着国家对滨海新区的政策开放,它已成为中国的经济热土,加之区域经济的不断发展,各项配套设施的不断完善,其区域土地资源价值将迅速增加。
三是财税方面的政策:对滨海新区所辖规定范围内、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滨海新区的内资企业予以提高计税工资标准的优惠,对企业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予以加速折旧的优惠;中央财政在维持现行财政体制的基础上,在一定时期内对天津滨海新区的开发建设予以专项补助。
四是物流方面的政策:批准设立天津东疆保税港区,重点发展国际中转、国际配送、国际采购、国际转口贸易和出口加工等业务,积极探索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管理制度的创新,以点带面,推进区域整合,提高对外开放的等级。
五是综合改革的政策:它的含金量非常的高。涵盖了金融改革试验、土地管理体制、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科技体制改革、涉外经济体制改革、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城乡规划管理体制改革、社会公共服务改革、农村体制改革、循环经济试验等十个内容。
滨海新区包括塘沽区、汉沽区、大港区三个行政区和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天津港保税区、天津港区以及东丽区、津南区的部分区域,规划面积2270平方公里,上述优惠政策,无疑将成为该地区快速发展的助推剂。
上世纪80年代深圳率先改革,带动珠江三角;90年代浦东率先开发,带动长江三角;在国家扶持政策的不断推动下,以科技环保、金融、地产为主的三大产业重心正在向滨海新区倾斜,现已有众多国内外知名企业纷纷落户滨海新区。作为中国经济的第三极,滨海新区是目前中国内地开放层次最高、优惠政策最多、功能最齐全的特殊功能区。在“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获批之后,天津及环渤海地区无疑将面临长期快速发展的历史机遇,天津滨海新区必将成为中国经济的新引擎。
我公司在国务院未宣布设立天津滨海新区的前期,就看到了天津未来发展的巨大潜力,并有意识的将业务发展的重点放在天津。如2007年中德两国政府批准合作的 “中德合作建设产权交易市场体系”项目,我们作为该项目的创始、投资和总设计单位,在历经数年艰辛、几度周折后,终于使这项德国政府无偿援助及中国政府配套资金达人民币5000多万元的项目落户天津,我们也因此成为天津产权交易中心的重要战略合作伙伴。此项目是中国产权交易界首次获得的外国政府无偿技术援助,旨依托国家赋予天津滨海新区在金融方面的先行先试优惠政策,来协助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成为OTC市场,或者转变为中国高效率的资本市场平台。
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是经天津市批准组建的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和综合性、多功能、开放型、规范化的产权交易服务机构;是国务院国资委指定的中央企业产权转让的三个国家级市场之一;也是天津市国资委确定的天津唯一的国有企业产权转让交易场所(非上市公众公司股权转让属产权转让范畴);还是我公司董事长蔡海燕与其倡导发动的,全国最大的产权交易组织“北方产权交易共同市场”的理事长、秘书长和秘书处单位。目前该市场已拥有71家会员单位,165家省市级以上的产权交易机构,涵盖了我国2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涉及国有资产约10万亿人民币左右。
我们在与天津产权交易中心的合作中,提出了许多建议和方案,并就这些建议、方案与天津产权交易中心等有关单位达成了共识,现在我们正与这些合作伙伴筹建在天津滨海新区OTC市场。相信我们也将伴随天津滨海新区和天津OTC市场的快速发展而快速成长壮大。
OTC(Over The Counter)市场,又称“柜台交易”市场、“场外交易”市场。现时最大的OTC市场在新加坡,除了提供各类外汇,指数和期货交易外,还有摩根斯坦利的台湾,香港等参考指数以供投资。在欧洲的OTC交易,比传统交易所的交易发展更为蓬勃,成为现代的投资新宠儿。天津OTC市场,未来可交易的标的公司可达二十五万多家,发展潜力非常巨大,参考欧洲OTC市场的发展趋势,天津OTC市场未来的交易发展可能比沪深两市交易所更为蓬勃、更为壮观。
第八章 中沙合作情况
一、沙特在华投资
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沙特目前在华项目投资额达58.5亿美元,沙特在对华投资国家中的排名上升。去年3月,数家沙资企业在福建、江苏两地设立,这极大增加了沙特对华投资额。截至去年9月,沙特对华投资额、登记额相当于前年同期的24倍。截至去年10月,沙特在华直接投资企业59家,总投资额58.5亿美元,注册资金20.8亿美元。
二、中阿能源论坛
2008年1月10日首届中阿能源论坛在中国海南三亚召开,来自各个阿拉伯国家的能源官员、阿盟总秘书处、阿拉伯石油输出国组织、阿拉伯原子能机构官员及有关国家能源公司代表出席论坛。沙特石油矿产部顾问艾哈迈德博士率沙特代表团出席,中国发改委、外交部官员及有关公司代表出席。本次论坛将探讨双方在能源领域合作的新途径,讨论在石油、天然气、发电以及可再生能源领域的合作。
三、中石化、沙特阿美和埃克森美孚宣布成立合资公司
2007年3月30日,中石化、沙特阿美和美国埃克森?美孚在北京宣布成立两家三方合资公司,这两家公司分别是福建联合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和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资本总额达50亿美元,合资公司旨在扩大福建泉州炼油厂产能并运营福建省大约750家加油站。
四、沙特基础工业公司与中石化签署协议在华合资建设石化项目
“萨比克”与中石化1月31日在北京签署框架协议,以各占50%的股权比例在天津合资建立大型石化项目,预计年产聚乙烯60万吨,乙二醇40万吨。该项目预计将于2009年9月完工,预计投资17亿美元。
五、国家发改委会关于《炼油工业中长期发展专项规划》的规定
外方在中外合资炼油项目中必须拥有先进技术或原料供应能力,中方需相对控股。 |